根据有关规定: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。现行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,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,陪护假期间的工资、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。
据此前浙江省卫健委的解释,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,独生子女每年(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)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,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、职业假。
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,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,可以一次性使用,也可以分次使用。陪护假期间的工资、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。
例如,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4年12月1日时年满六十周岁,则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,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。
据不完全统计,近年来,全国已有30多地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。在这些地区,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。值得注意的是,还有10余省份,非独生子女同样可享受护理假,不过,假期天数少于独生子女。例如:山东、安徽、宁夏、四川、江西、湖北规定,非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最多7天护理假,天津、云南、黑龙江、贵州、新疆达到1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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